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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安全责任书

所属栏目: 教导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6-01-2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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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发展,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责任书:

  1、每位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2、每位教师要切实履行“第一目击责任人”义务,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及大型器械,不准在楼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护栏上攀爬,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3、任课教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4、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严  密 组 织 课 堂 活 动,不 得 让 学 生 放 任 自 流,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

  5、任课教师上课要及时检查学生数,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当日的值日领导,并妥善处理。

  6、在实验课、活动课、计算机课、体育课教学中,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7、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

  8、任课教师组织开展各种校外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个人各执一份。

  学校负责人: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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