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来源 初中 教 师网 w w w.9 1 0 w.Ne t 《拒绝欺凌与善同行》主题班会教案
一、教学目标
1.让学生认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和危害。
2.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抵制校园欺凌行为。
3.培养学生的同理心和尊重他人的意识。
4.教授学生应对校园欺凌的方法和策略。
5.营造和谐、友善、互助的校园氛围。
二、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1.明确校园欺凌的定义和常见类型。
2.理解校园欺凌对受害者的身心伤害。
3.掌握有效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的措施。
教学难点:
1.如何引导学生反思自己的行为,避免成为欺凌者或旁观者。
2.怎样让学生在实际生活中真正运用所学的应对方法,勇敢面对校园欺凌。
三、教学过程
(一)导入
. 展示真实的校园欺凌案例 ,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
案例一:2024 年 3 月 10 日,河北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同学杀害,据调查,该学生在学校遭受过犯罪嫌疑人的霸凌;
案例二:2024 年 3 月 17 日,湖南常宁市湘南实验中学校园里,突然有一伙身份不明的社会人员站在校园入口,他们挥舞着棍棒和其他危险武器,突破了安保人员的拦截,充满气势地冲入学校并对无辜的学生发起了猛烈的攻击。
案例三:湖北宜都校园暴力事件:2024年5月26日下午,在湖北宜都某职教中心的男生宿舍内,15岁的邹某某遭到了16岁的曹某某及其同伴的殴打。邹某某被多人围殴,经医院检验,邹某某身上多处青紫,但幸无大碍。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迅速介入,并于5月28日传唤了相关人员。
案例四:广西隆安校园欺凌事件:2024年5月,龙翔学校隆安校区发生一起学生欺凌事件。经查,该校中学生赵某某、蒙某某等8人对同校同学张某(男,13岁)通过殴打、水烫等方式进行欺凌,造成张某身体多处受伤。目前,张某已在区直医院进行治疗,身体状况恢复良好。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年满16周岁的赵某某(17岁)、蒙某某(16岁)等2名涉事学生采取刑事拘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满16周岁的其余6名涉事学生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五:山西长子县校园欺凌事件:2024年5月18日,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条疑似辖区某校学生被欺凌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并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证,该视频情况属实。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相关涉事人员作出处罚,并要求学校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
如需了解更多霸凌事件的相关信息,你可以继续向我提问。
.提问:你们如何看待这些行为?如果你是受害者,你会怎么做?
. 引导学生分享个人看法和经历,为进一步的讨论打下基础。
(二)知识讲解与案例分析
.讲解校园欺凌的定义、类型和后果,使学生全面了解欺凌的严重性。
校园欺凌的定义: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习)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者群体)单次或者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凌、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者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事件。欺凌过程,蕴藏著一个复杂的互动状态,欺负同学会对同学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
校园欺凌的类型:
1.言语欺凌:使用辱骂、嘲笑、讽刺、威胁等言语攻击他人。
2.身体欺凌:包括推搡、殴打、踢踹、抢夺财物等直接的身体暴力行为。
3.社交欺凌:如孤立、排挤、散布谣言、恶意诋毁等。
4.网络欺凌:通过网络平台,如社交媒体、即时通讯等,进行辱骂、威胁、散布谣言等欺凌行为。
5.性欺凌:涉及性方面的言语或行为攻击。
6.财物欺凌: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7.心理欺凌:故意给他人造成心理伤害,如恐吓、侮辱等。
8.恶意模仿:模仿他人的缺陷或弱点,进行嘲笑和讥讽。
9.强迫劳动:强迫他人进行无偿劳动或服务。
10.损坏财物:故意损坏他人的物品。
.分析校园欺凌案例,让学生了解欺凌行为的具体表现和产生原因。
案例一:
【基本案情】自2017年10月以来,高某招揽邱某等14人(12人系未成年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采用威胁、恐吓等方式,在校园及周边向未成年在校学生收取“保护费”,实施抢劫、寻衅滋事、盗窃、诈骗等犯罪20余起,被侵害学生30余人,涉案金额达4万余元。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及时介入侦查,协助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追加认定一起进入学生宿舍收取“保护费”的寻衅滋事犯罪事实,改变定性四起诈骗犯罪为盗窃罪,对仅参与一起盗窃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吴某附条件不起诉,对其他集团成员提起公诉。
【裁判结果】法院依法采纳检察机关的定罪量刑意见,判处首要分子高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八个月,判处其他13名成员有期徒刑五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刑罚。
【典型意义】本案是一起由成年人纠集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学生的涉恶校园欺凌案件,侵害人数多、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恶劣,严重危害校园安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合力打击该类涉恶犯罪集团,依法维护了校园安全。
案例二:某中学十余名在校生结成小团体,张某系其中一员。张某怀疑同学孙某向老师举报其私藏手机,课间将孙某约至厕所进行威胁恐吓。孙某否认,张某告诉孙某:“这几天放学后路上小心点!”后张某联系团体其他成员,将孙某带到学校小树林对其殴打。
孙某将相关情况告知老师,老师对实施殴打的成员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为同学之间打架,未再进行处理。张某等以孙某告诉老师导致受批评为由将孙某带至校外,再次对孙某进行殴打,并威胁“如果再报告老师,我们就打断你的腿”。此次事件造成孙某多处软组织挫伤,孙某将张某等人及学校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各方承担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5万元。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本案事件中张某等人在事件中的作用及某中学的过错程度,被告中学与其余被告应各承担对孙某损失50%的赔偿责任。本案事件系较为典型的校园欺凌事件。最先只是张某等人在校园内对孙某实施欺凌行为,某中学对此并未及时发现并作出合理处置,其后欺凌行为发生虽在校园外,但系第一次欺凌的延续,某中学应当对孙某的损失进行赔偿。最终法院判令张某等人及某中学对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解读】
学校是保护受欺凌学生的第一责任人。在校园欺凌事前预防措施上,要防患于未然,对有欺凌苗头的行为进行及时干预、控制。
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及时组织救治受欺凌者,对欺凌者作出处理决定。在事后处理上,学校可安排心理咨询师或专业人员展开心理辅导,组织双方家长协调解决问题,化解彼此矛盾。
本案中,学校在事前未察觉到学生中小团体的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发现欺凌事件后,未能对欺凌者给予恰当处置,也未能对被欺凌者给予必要的关注和保护,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后续欺凌事件的发生,应当对孙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二:刘某某系某中学初中学生,因琐事与一同学发生矛盾,指使无业青年主父笑某、文某教训这名同学。肖某、文某等人赶到学校门口时,与刘某某有矛盾的同学已经离开学校。刘某某想起朋友殷某某与同学王某某有矛盾,随即指使肖某、文某等人在学校附近对王某某拳打脚踢,致王某某轻伤。
【处置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文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和一年。
【案例启示】
该案系校内学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欺负、伤害校内学生的校园欺凌案件。同学之间偶有矛盾是正常的,要学会合法合理去解决矛盾,虽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但是学校对其严肃处理,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被告人肖某、文某作为成年人,不但不帮助未成年人正确处理矛盾,反而逞强滋事,无故殴打未成年学生,不仅伤害了被害人身体健康,也伤害了被害人的心灵,其在学校周边滋事的行为也影响了校园安全,法院依法对其从严惩处。
. 讨论校园欺凌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 ,引导学生认识到拒绝欺凌的重要性。
校园欺凌的影响及危害:
校园欺凌对被欺凌者的影响及危害:
(1)变得胆怯、 畏缩、自卑、孤僻,严重者可能造成人格障碍。例如,可能会认为“不要得罪比我厉害的人,没有人是值得信任的。”
(2)变得敏感猜疑、警惕,没有安全感。例如,可能会想“他们在看我,是不是在评论我?”
(3)导致情绪抑郁,自我评价和自我价值感降低。例如,产生“我的存在似乎没有任何意义。”的情绪。
(4)形成讨好型人格,做事蹑手蹑脚。内心会认为“我必须这样做他们才会满意。”
(5)学习困难,厌学逃学。因情绪紧张焦虑,上课时注意力不能集中,学习成绩不断下降,不愿上学。
校园欺凌对欺凌者的影响及危害:
(1)形成错误认知,性格的畸形发展,因惯性走向犯罪。成年后其犯罪概率高于平均水平。
(2)形成骄横跋扈、恃强凌弱等不良人格特点。多表现出固执、偏执、狭隘及易怒的倾向,容易与周围人发生摩擦,难以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
(3)形成暴力倾向。若欺凌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矫正,欺凌者在遭遇挫折和面临困境时往往会采取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校园欺凌对旁观者的影响及危害:
旁观者欺凌行为会影响到其他学生群体,比如推动或引起效仿。旁观者容易迷失方向,缺乏辨别能力,出现心理健康问题。欺凌行为的频繁发生还会使学生群体中存在一种不安全感,影响他们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在欺凌事件中,每个参与者都会受到伤害。
部分与校园霸凌有关的法律条文:
【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行政责任】
侵害人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下列举校园欺凌中侵害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事责任】
尽管大多数校园欺凌事件中欺凌者为未成年人,但部分严重的欺凌行为仍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其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等。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则属于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下调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三)自我保护技巧学习
.教授学生如何识别和预防校园欺凌的技巧,如保持警惕、避免单独行动等。
. 教导学生如何寻求帮助,包括向家长、老师或社会工作者求助等。
. 鼓励学生勇敢站出来制止欺凌行为 ,培养他们的正义感和责任感。
- 预防霸凌事件:
- 不做受害者: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保护自己。
- 不做欺凌者:尊重他人,不欺负弱小。对于他人的无心之失,要学会宽容,避免因小事引发冲突。
- 处理霸凌事件:
- 当遭遇欺凌,孩子该怎么做:
- 保持镇定。
- 求救。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
- 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但是不要去激怒对方。
- 学会寻求帮助。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
- 一定要告诉家长。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家长,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 当孩子遭遇欺凌,家长该怎么做:
- 教会孩子自尊自爱和自我保护。
- 鼓励孩子建立有益的人际关系。
- 冷静,最重要的是孩子。当孩子讲述欺凌发生的情形时,请保持冷静,很好地倾听并作出回应,让孩子知道这个情况是完全可以控制的。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父母都会站在他这一边,支持他。
- 共情,先别追问过多细节。不要一味安慰孩子不要和同学计较,这可能让孩子误以为遭受欺凌是因为自身的问题,让他陷入更深的痛苦与自责。对孩子表达共情,向孩子传递这样的信号:他所描述的事情并不是成长过程中的“常态”,你对于他所遭受的对待非常痛心。
- 接纳,父母绝不抛弃你。孩子遭受欺凌后容易出现极端情绪,如对于人际关系异常抗拒,不愿意上学等,这个时候家长要宽容对待,因为孩子可能处于应激状态,不要对他产生二度伤害。
- 安抚,先平复孩子的情绪。孩子在极度没有安全感时更看重别人的关心,越早把情绪处理好,对孩子的伤害和日后的影响才能越小,这比起解决事情本身更重要。
如何应对校园欺凌?
1.保持冷静:不要惊慌或过度反应,尽量让自己镇定下来,以便更好地思考应对策略。
2.立即制止:明确表明自己不接受欺凌行为,大声说“不”,让欺凌者知道你的态度。
3.避免独处:尽量不要落单,多和朋友在一起,减少被欺凌的机会。
4.寻求帮助:告诉老师、家长或学校的相关管理人员,让他们介入处理。
5.记录证据:如果可能,记录下欺凌的相关证据,如视频、照片、文字记录等,这对后续处理有帮助。
6.增强自信:通过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提升自身能力等方式,增强自信心,让欺凌者不敢轻易欺负。
7.学习应对技巧:比如自我保护的技巧、沟通技巧等,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处理冲突。
8.团结同学:和同学们建立良好的关系,形成互相支持的氛围,共同抵制欺凌行为。
9.心理调适:如果遭受欺凌后产生心理创伤,及时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帮助进行调适。
10.提高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知道欺凌行为的严重性和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1)加强自我保护
如果可以的话
尽量避免单独行动
并寻找可以帮助自己的社会资源
如家附近的社区组织
当地志愿者组织
或当地心理热线等
(2)不要以暴制暴
尽管可能非常难受
但最好的方式是尽量不要暴力反击
暴力反击可能会更加激怒施暴者
伤害到自己
甚至可能导致法律责任
(3)不要自责
被校园霸凌后
受害者会因为施暴者和旁观者的一些言论而感到自责
认为"为什么他们不欺负别人
一定是我有问题"
或是责怪自己没有足够的能力来应对这种虐待行为
请相信,被欺负一定不是自身的原因
而是施暴者的不当行为导致了校园霸凌的发生
(四)观看影视
《悲伤逆流成河》:该片主要讲述了上海弄堂里一起长大的一对年轻人齐铭、易遥在校园内外情愫纠葛,并在一次次的流言蜚语中卷入校园欺凌,最终以悲剧结尾的故事。
多组校园欺凌事件,打破了5位主角本应该美好的青春校园生活。齐铭(赵英博饰)清俊帅气,是人人称颂的优等生,而易遥(任敏饰)却是大家口中的“赔钱货”。两人一同长大,感情很好。而这一切,在转学生唐小米(朱丹妮饰)出现之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流言成了毁人利器,处处对易遥进行刁难,易遥的生活开始陷入黑暗,遭受各类残酷欺凌。顾森西(辛云来饰)教会易遥对校园暴力进行反击,他的出现给了易遥一丝曙光。可阴差阳错,顾森湘(章若楠饰)的意外却将她再度推入黑暗。当受害者变成施暴者,当看客变成助推,在这一场名为“玩笑”的闹剧中,没有旁观者,只有施暴者。
(五)总结与行动倡议
. 总结本次班会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点,强调拒绝校园欺凌的意义。
. 发起校园反欺凌行动倡议,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反欺凌活动,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呼吁学生成为反欺凌的宣传者和倡导者,将所学知识传递给更多人。
四、总结
通过本次主题班会的学习和实践,学生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掌握了应对欺凌的方法和策略。他们承诺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
生活中,积极参与反欺凌行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附件:
《班级反欺凌公约》
我们,[班级名称]的全体成员,共同承诺遵守以下班级公约,以营造一个安全、尊重和包容的学习环境,反对校园欺凌行为:
1.我们尊重每个人的差异和个性,不因外貌、种族、性别、宗教、文化或其他因素而歧视或欺凌他人。
2.我们倡导友善、和谐的同学关系,用积极的语言和行为相互交流和支持。
3.我们不使用恶意言语、威胁、恐吓或其他形式的暴力对待同学。
4.我们鼓励每个人勇敢地对欺凌行为说“不”,并及时向老师或学校管理人员报告。
5.我们关心和帮助受到欺凌的同学,让他们感受到班级的温暖和支持。
6.我们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参与任何可能导致欺凌的行为或活动。
7.我们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反欺凌教育活动,提高对欺凌行为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8.我们尊重他人的隐私和个人空间,不干涉他人的正常生活。
9.我们共同维护班级的团结和凝聚力,互相帮助,共同成长。
10.我们知道欺凌行为是错误的,会对他人造成伤害,我们承诺绝不成为欺凌者。
让我们共同努力,打造一个没有欺凌的和谐班级!
[班级全体成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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