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来源 初中 教 师网 w w w.9 1 0 w.Ne t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用水安全,根据《饮水、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 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用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师生饮水、用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饮用、生活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二 、直饮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水质符合《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2、定期清洗并记录;
3、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并每年在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东莞市卫生检验中心出《检测报告》。
四、加强饮用水、生活用水的常规管理
1、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学校饮水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2、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学校使用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3、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
4、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文章 来源 初中 教 师网 w w w.9 1 0 w.Ne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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