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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中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4-02-1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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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中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

  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内江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学校教风校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学校与各教师签订本责任书:

  一、坚持实施素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全面贯彻阳光体育运动计划。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二、规范教学行为。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调整难度和赶超进度。义务教育阶段严禁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三、规范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和测试,在校不设置重点班,不得违规招生。

  四、规范考试行为。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按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座位,未经上级批准不擅自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学科竞赛和考级活动。

  五、规范办班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均衡编班,合理配置教师和教育教学资源。

  六、规范教师行为。严禁教师强迫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加各种社会举办的补习班、培训班等。严禁教师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七、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执行收费公示制,不得违规收费。

  八、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报告制度,不得家长式管理,个人凌驾于集体之上。

  九、规范党务、政务公开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骝马镇中心学校将按照此责任书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有违反上述情况的学校或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直至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解除聘用合同或撤销行政职务的处罚。

  十、本责任书县学校和教师各一份,自签字之日有效。

  骝马镇中心学校(盖章) 校  长:

  教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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