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设定 |
评价要素 |
评价内容 |
权重 |
学校自评(自评说明) |
考核(考核说明) |
A1 规 范 作 息 时 间 |
B1、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上午、下午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时间。 |
C1、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得超过8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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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中午时间是学生自由支配时间,学校、教师不得组织集体辅导、午读、默写、限时训练等活动,学生中午自主室外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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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放学后个别辅导人数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0%,且时间控制在1小时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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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 |
C4、通过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大课间活动等,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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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每天两次的眼保健操得到积极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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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学生作业 |
C6、严格控制作业总量,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生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时间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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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倡导体验性、探究性、选择性作业,杜绝惩罚性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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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规 范 课 程 设 置 |
B4、开齐开足开好各类课程。 |
C8、开齐开足开好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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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不得挤占、挪用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等考查学科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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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全面执行省颁课程方案,学校课程表向社会公布。 |
C10、学校的总课表(及班级课表)、作息时间表、教师课职务安排表、体育活动安排表每学年期初要上网公布。 教室里班级课表、作息时间表、体育活动安排表要上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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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规范调课代课制度。 |
C11、不存在教师之间随意调课,全面执行课程计划,学校课程表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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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规 范 考 试 评 价 |
B7、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 |
C12、小学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科目不超过中考科目。严禁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或月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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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考试成绩。 |
C13、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学生进行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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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小学阶段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初(高)中阶段学生素质发展性综合评价实行学业成绩加综合素质的评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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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5、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学校的教学成绩。特别是中学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等情况,不得炒作“高(中)考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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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规 范 招 生 管 理 |
B9、学校招生 |
C16、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面试,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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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学籍管理 |
C17、 学籍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统一管理,其余纸质档案由学校负责管理。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实行统一的电子化管理。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学生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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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8、义务教育巩固率100%,不得出现流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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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班级设置 |
C19、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快慢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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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规 范 教 学 行 为 |
B12、学校违规组织学生补课。 |
C20、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如:利用金钥匙竞赛辅导在节假日进行中考科目集中补习);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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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强化师德教育 |
C21、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各种形式,占用学生节假日等休息时间从事“有偿补课”,不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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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每次作业批改及时,不得要求家长布置或批改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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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关心爱护学生,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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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4、学校教师认真备课、上课,积极听课。备课、听课笔记记载认真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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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规 范 教 辅 用 书 |
B14、教辅用书严格实行“”。 |
C25、学校统一实行“一教一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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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6、不得向学生推荐或集体购买其它教辅资料,严禁学校和教师统一组织、强行要求或指定书店要求学生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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