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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园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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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教育 校园安全系列教育—法制教育法 制 在 身 边走好青春第一步   少年违法也判刑,案例:某校学生杨某,16岁。学习较好,但贪慕虚荣,片面追求物质享受,常因没钱花而发愁。一天中午12点左右,他到某市201中学后巷,见该校某男生一人回家,就手持小刀威胁该男生,迫使其交出财物。勒索了该男生300元人民币,后被抓住。杨某的行为构成勒索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0天。 《你知道的法律有哪些?》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婚姻法》《继承法》《兵役法》   《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   《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通管理法规》常见的违法行为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包括:扰乱公共秩序 妨害公共安全     侵犯公私财物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3、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5、民事侵权的行为指出下列行为,属哪种违法行为?1、在电影院、公共汽车站等场所起哄、吵闹、滋事、斗殴。2、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妨碍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3、谎报警情、灾情和病危,制造混乱。4、点燃爆竹向行人抛掷取乐。5、故意损毁、移动施工路段覆盖物、标志、围栏,妨害公共安全。6、偷窃、勒索少量公私财物。    7、明知是赃物而购买。8、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等设施。9、破坏草坪、花卉、树木。     10、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不听劝阻。11、骑自行车双手离把或两人扶肩行驶,妨碍交通。12、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无正当理由而中途辍学。 13、乱伐盗伐森林,破坏绿化。14、污染江河湖海水库的水质和浪费水源。15、拾获他人遗失的钱物或借别人钱物不还。16、损害他人的荣誉,如对获得光荣称号的模范人物进行挖苦、讽刺、打击。你还知道哪些行为是违法的?案例分析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放火、贩卖毒品、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对于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我来当法官案例一案例一:李某,1983年7月26日出生,自小父母双亡,由祖母抚养。多次盗窃,屡教不改,1999年7月27日又纠集多人,将停在某商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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