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章 来源初中 教师网 w ww.9 10w.Ne t 一、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1.领导小组:校长室、德育处。
2.实施小组:班主任牵头,任课教师参与,学生自评及互评。
3.工作原则:保证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保证评定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规范,使评定工作更能够科学安全、准确、高效、顺利地进行。
二、评价方式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成长印记》素质评定,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科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维度、20个要素及关键表现等方面展开。每学期均进行学生自评、小组互评、教师评价。
三、民主流程
1.学生参考各维度、要素的具体表现完成学生自评,实事求是,不夸张、不贬低。
2.班主任民主选拔15名学生成立5个同伴互评小组,互评小组需在班公示并通过。班主任统一培训,要求公正、客观、全面、真实地对同伴评价,互评小组应避免评价本小组成员。
3.基于学生自评、同伴互评,班主任牵头任课教师团队完成教师评价,根据本年级中考学科数量、任课教师所教班级数量合理分配。遵循公正、客观、全面、真实的原则。
4.班主任结合自评、同伴评、教师评完成学期评价,要求根据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的评定结果,按照2:3:5的比例打分。学年评价需按名单,将总等第输入电子档案(表头包括班级、学号、姓名、总等第,九年级额外加中考准考证号),年级组汇总上交德育处。
四、监督工作
1.学生若对评价结果提出异议,班主任作为第一回复人,负责解释与教育。
2.德育处受理举报和投诉评定过程中的疑义及违纪违规行为,校长室承担监督职责,经调查与研究,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给出答复。 文 章 来源初中 教师网 w ww.9 10w.Ne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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